言灾伤检放事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四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第五册第四八○六页)
昨将漕江东,目睹检放之弊。且以江东一路言之,岁认上供额八十五万硕,皆责办州县及时输纳。然其间或因灾伤检放,致令有承认不足数目。朝廷烛见难以催理,曾降指挥除放至绍兴二十二年讫,自二十三年以后,实因灾伤检放米数,依旧催理。臣尝具此闻奏,蒙行下户部勘当,至今未与除豁。欲望特降指挥,将绍兴二十三年以后州县实因灾伤检放米数已行申奏未准户部销豁者,特与除放。仍令监司申戒州县官司,自后或遇灾伤,须管及时躬诣田所,依条从实检放,并具结罪保明状申奏。如检放不实,监司按劾;如监司容纵,令御史台弹纠。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