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李斯 宋 · 曹勋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四、《松隐文集》卷三七
余读《李斯传》,恶其以忠名己,以邪徇事,国轻己重,大逆不忠
试举其目:知有国者资礼乐以纲维则请焚灭诗书,以愚百姓
太子天下之本,则使扶苏上郡而不谏,诛嫡立庶,以灭公知。
物禁太盛,盛必有衰,则身居其地而不知税驾
商君之法,刑弃灰者为苛,则听赵高严法酷刑之令,增督诛求之术,以至帝不坐朝赵高用事禁中,族大臣,治阿房盗贼半天下。
身为丞相,既不能填抚,又不能谏诤,及堕计中,乃疏七罪以自矜引比干、子胥为喻。
妄人耳,又安可二子之万一也?
噫,吞国称帝,致秦一统也;
法严人叛,致秦一旦委地者亦也。
至其死,又具五刑,论皆而已岂不宜哉岂不宜哉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