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住持 宋 · 曹勋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四、《松隐文集》卷三七
予每恨讼,火坑极大何为之而走?
未有脱计,因以此身为住持骨肉,为堂众住持,偶有报缘,为众斋粥饭头
复幸库司未阙,缘合而聚。
方其聚时,一众自若何妨住持行道,岂劳住持人大费心力耶?
第自不生他见,不作阳祸,守己知分,以待缘离尔。
至于比僧则预合区处生理人道,有不可已者。
用数日笔墨心计则辨矣,幸不以火坑之困自惑于心也。
心口议定,颇似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