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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兵 南宋 · 卫博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三六、《定庵类稿》卷四
某闻今议者知外侮之可忧,而不知内患可畏
内患者何?
奸民是也
往者靖康之变,乘时崛起立名字、据郡邑横溃四出屠戮焚剽斯民鱼肉百倍金人蹂践之祸。
征诛招抚,兵分力屈,外诅内讧,盖十年而后定。
此其徒岂人有智勇之资、战斗之能哉?
举皆闾巷小民桀黠游惰不事生产
平曰弃捐父母妻子相与游嬉,群博聚饮尚气使酒,小则聚而屠沽,大则亡命盗贩抵冒法禁,不自齿于平民
天下有衅锄耰棘荆相率而猋起,遂至于不可扑灭
向之闾巷之奸,而今大盗之资,此安可以忽不加省?
比年以来富家大室兼并之利,诛倍称之息,械系设于私室椎剥尽于肤髓。
贫民下户,雠之到骨,诪张怨詈所不堪听。
顷在田间,实所亲见。
当知幸乱之众,何止曩昔起于贫穷而狃于轻剽者。
虽然若此民所在而有,未必皆能特起
至于徽、严、衢、婺、建、剑、虔、吉数州,其地阻险,其民好斗,能死而不能屈,动以千百为群,盗贩茶盐肆行山谷,挟刃持梃,视弃躯命与杀人戏剧之易、饮食之常。
异时有司所不呵问,其贪暴残鸷之心特未有以发之耳。
使其时可乘,事有所激,奋臂一呼正在此辈,尤不可以不察
当是之时,朝廷能忘内顾专志外侮乎?
然则于今之计,莫若检举往年忠义巡社乡兵弓手之制,别行讨论,厚立赏格,多为爵级,多给告命,州委之守,县委之令,劝诱豪民纠合乡里应募之士,奸民惰卒、亡命废锢之人尽得出其间
其愿保乡里者为一将,其愿卫边者则为一将明谕以不刺面、不涅手,事已则复归田里
为之纠合者及几人授某官,满岁无过增某秩,有克获者受某赏,其在募之士爵几级,赏几等,皆当倍于弓兵赏格之旧。
训之以坐作,齐之以等级,纠之以主率,居可以备他盗、保桑梓行可以补卒乘、助边防无向椎剽啸聚之虞,而良民有得田里之幸。
一物三善从之。
昔者六国之士鸡鸣狗盗不废于齐公子之门,齐之客安取此哉?
凡以收拾天下轶才耳。
轶才天下未尝无之,有之而不见用于世,其发正未可知耳。
剧孟侠徒也,汉将军得之,如一敌国,安知豪杰之士不出笼取之中?
伏惟执事靖康不远之鉴,录古人养才之意,思有以奸民之心、消大盗之资,而收狙诈之用,弭内患未形,专成功北顾,实立国之基而固本之道也。
若夫议法制之详,则乞下之有司
执事裁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