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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置备边饷馈朝劄绍兴三十一年六月1161年6月13日 宋 · 王之望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五八、《汉滨集》卷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今月二十九日伏准宰执通佥劄子,备到北使奏陈语录
五月二十二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令诸路都统制并沿边帅守监司照应事体随宜应变疾速措置务要不失机会
某已恭依施行外。
今有本职合行申禀事件画一如后:
一、川前来用兵都转运司领其财赋,而隶于宣抚司,如赵开辈皆宣抚其所厚。
宣抚司便宜都漕司依倚而行,以为一切之政,故粗能应办
是时兵统于诸帅,财领于都运,而宣抚使总之
后来朝廷改置总领,实分版曹之务,仓库皆以户部为名,而以朝臣奉使
赵不弃初除四川总领日,申画一项云:「昨来张成宪应副韩世忠钱粮申明宣抚无统摄,止用公牒行移,乞移张成宪已得指挥」。
朝廷降旨从之。
自是兵与财赋各有攸司,势若提衡轻重相济
东南总领责任差轻,又朝廷在近,凡事有所倚重匮乏可容丐乞
在数千里外,奏报往复,动经数月,与东南事体不同
近朝廷以吴少保宣抚,而应干事务,令王制置同共措置,且量事紧慢,移司近吴,以便计议
四川军事有所统一,甚合事宜
是则宣抚制其兵,制置共其谋,而总领主其饷馈
未必日交,谋未必日用,而饷馈一日不可有阙。
今日总领所忧责最重,了办为尤难也。
四川自改总领所以来,未经用兵一旦有事,与当时不同,恐或诸司各有申明不相参照朝廷行下临时难以酬应
人最所吝惜者财也,最所贪爱者亦财也。
总领一司郡县则急其入,于将士则裁其出,职事所行,大抵拂逆人情,为众怨之府。
若非朝廷主张假借,使有以自立,则缓急之际,殆难以财赋作主
事关军国利害非轻。
吴少保忠义体国兼爱军民王阁学明达忧时,务循法度,皆与某心腹相照,可容协济
朝廷分司庀职,非为一时,当计久远处画分明,则易相调护,各得守其职分矣。
一、绍兴八年七月十二日指挥川陕宣抚司合用钱粮万数浩瀚都转运司自合体度科拨应副
见今置司军前颇远,难以应办理合措置
圣旨都转运司可于利州先时置司成都。),令总领所户部仓库粮料院并在利州职当科拨应副
若大一动,其般发转输须合随军转运
前此或有路漕臣兼充,或以宣抚司参议官为之。
三都边面皆属利路,利路漕臣缓急全赖协济责任最紧,须置两员更迭出入,庶不乏使。
仍宜得彊干有风力者为之。
其馀三路,惟夔路见今两漕成都潼川各止一员,更朝廷详酌
一、朝廷遣王官出使,尽总四川财赋,以军马钱粮职事
有出入自当竭力应副不容阙乏
若与将帅故为异同不啻缓急使其无以赴功,致误国事,何说以辞诛罚
主兵者亦当恤其有无,凡所须索酌度紧慢,据实关报,事通商量,则易于应办
若乘仓卒之际,或相促迫临时必致狼狈
朝廷宜加训谕,使同心协议体国从长,事如一家无有彼我,则功无不济矣。
一、用对敌,有攻有守
蜀中自守之策,盖已屡试,应干费用,粗有准则
若欲出师捣虚以为牵制,则与守禦事体不同
粮运远近士卒多少经由去处计司预闻梗槩,以为支备。
行下宣抚制置司照会
一、据北使所奏,今年九月北主巡猎陈、蔡、唐、邓之郊,明年二三月方来京兆
秋冬以后王师迎击于东,牵制于西,遂能奏功淮汉之间,固大善
万一冲突关陕,则蜀中来年所备愈重,日月尚远何以枝梧
自某到官多方经画催驱州县务要办而不扰
上半比较诸色所入,已多于往年高之数二百馀万引,其势极矣,不可复加。
所入虽增,费出亦夥。
只发吴四厢老小三千人,并运州寄桩米二十万石水脚钱,及一两移屯等,已合添用一百一十八万引有奇其他杂费尚多,难以悉举。
诸军关请器械帐幕旗帜之类,方来未已,皆常岁无有将来调发之数皆不在此。
今于经赋之外,既一毫不敢有取,而东南用度至广。
臣子之义,所当体国非甚不得已,岂忍烦溷朝廷
以此日夜忧恐未知攸济。
伏惟钧慈,俯赐矜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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