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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斩捕苗傅刘正彦建炎三年四月三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五○、《宋会要辑稿》兵一○之二三(第七册第六九三○页)
如生擒到苗傅刘正彦,有官人承宣使无官人与正任观察使
如捉到王钧甫、马柔吉、张逵、苗翊、苗瑀,与转七官
如能斩首级,亦与上件赏。
馀一行官兵、将校并与放罪一切不问,仰于所在陈首出给公据,发赴行在依旧收管
不愿就上件官,每获苗傅刘正彦一名,支赏钱十万贯,馀人每名支赏钱一万贯。
若徒中官员、将校人兵等有能斩到逐人首级,亦依此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