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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年义爱堂 南宋 · 林之奇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一一、《拙斋文集》卷一五
福州东山大乘寺西庑间有断碑焉,字画漫灭土蚀虫侵,过者弗顾。
内兄李修年见而异焉剔抉洗濯伫立谛听之,录其本持以示拙斋曰:「是碑也,盖古之大乘爱同二寺合食一堂,而纪其义食之所由起者也,今亡矣夫」!
拙斋因读其碑而问焉,曰:「然则吾兄何爱于是碑,而手之不庸释耶」?
年曰:「余有感于是
夫人所以能群,以有义也;
义之所以能立,以有爱也。
释氏者,灭人伦,倍天理,号为割爱而弗得存者也。
爱则弗存,于义何有,彼义食者胡为来哉?
今其徒乃能合于一堂,而举无异心焉,吾儒殆有所弗如也。
有感于是,且将名余所居之堂曰『义爱』,而置是碑文其中,以示子若孙,用为义方之训,而发其愤悱之心。
是举也,义之属也,子其为我记之」。
拙斋曰:「是碑所载,义则然矣,抑其说出于异端者流,非吾儒之所以训也。
吾儒之道之学,以能群也,以义而群;
立义也,以爱而义。
有爱此有义,有义此有群。
反是,则夷子二本释氏断灭也已
吾兄欲以义爱名堂,而谨其义方之训则是不足
余愿择其义之出于爱,而吾儒之所宜言者,为吾兄诵之,可乎?
南唐江州陈氏七代同居族人百口,每食,铺广席以次就坐
有蓄犬百馀,共食一槽一犬不至,馀犬为之不食
徐常侍铉与其弟锴最相友睦,常共用一丸
弟马未归,兄马不肯茹草
马出,弟马亦如之。
此其为义食之感。
其气所蒸孚,化所流溢,虽犬马异类,其旁通速肖,至于如此
回视大乘爱同合食,其相去盖天渊矣。
余愿以是为君家爱义之说乎」。
年曰:「善」。
遂录是言,以为是堂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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