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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奉郎致仕回年林府君墓碣 南宋 · 林光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五七、《艾轩先生文集》卷九
某于淳熙二年五月提点刑狱逐捕来大庾,有旨移外计。
及是事竟,自真阳番禺,嫁反之家,凶问沓来,为之废一食。
又赴以吾族诸父致政承奉回年府君秋八月辛酉卒,乃哭之羸墙之东。
逾月褒以书来,酸痛满纸,且属我为一碣。
吾数年来未尝志人之墓,而此碣不可已也。
府君讳国钧字公秉,早时游场屋,率不合。
自三舍法罢,浮湛里陌,胸腹平旷,无他畦畛。
其于酬酢,惟吾意所在,初无决择。
谓「人每羡长年,至饮饵丹石,昔者卢鍊师为我言之,吾年五十,即买棺待死耳」。
又谓「人有停柩三十年者,非其力不足也,将以求利达也。
使是而可求,即阴阳家者且自为之矣。
吾向者卜亲垄,去吾庐无寻丈之远,他日葬我,当以我为法」。
某早岁所闻有此一二事,后二十年,府君且益老,时或呼灯作细书,奕奕可数。
适逢孝理之日,以其子尝由里选,版授迪功郎致仕,是二子身为布衣,而高堂已服命士之服。
及为九品官,以赦下听加封承奉郎
又于仪曹有定制,且锡之绯衣银鱼,此千岁一日也。
充调南安军司户参军,褒为建宁府司法参军
为人父者,见其子以科目进固亦不少。
至如耆艾之年,才见二子随计吏中都,又积三十年之久,乃以文学相次补官,而吾之筋力尚如昨,此亦人世所创见也。
三年冬十月乙酉葬之,回年手植之已成拱把,望故垄可数百步。
平生一切事念虑所不到,悉如所欲,况其所欲者乎。
白湖去城三二里,旧有浮梁绍兴初,伐石海上,欲髣髴泉之洛阳桥
一时有力者,又欲移此桥于木兰陂之下,谓是处江流且缩而两堤突起。
回年以为此说正相反,唯江阔岸平,则无喧豗撞击之患。
已而桥成,今且五十年矣。
是役也,红泉之人不受力,而回年之力为多。
先是婚嫁裁毕,即以家事属之二子,杖屦徜徉,惟横塘别墅耳。
有女子六人,皆嫁士族,曰国子监主簿郑耕老,次朱陟,次朱廉,次新知德庆府高要县武康,次郑淳,次宋久。
孙男曰浦,曰恺,曰恂,曰怡,曰忻,曰总。
又有曾孙数人。
孙女择所归。
又有外曾孙数人。
呜呼!
斯翁之去吾族也,如百年根株,一夕而蹶,即前辈纯古之俗何从见,此为可哀也已。
某自婴孩时,闻城山之下有族祖,年且九十四,与吾曾大父、大父游,在族党中情合而意通,此其最者。
回年于族祖诸父行也,回年视我为有恩者。
临别去,且祝我数以书来访问死者。
吾自章贡道丰城,闻其葬有日,历历出涕沾衣裾,乃为之铭。
其辞曰:
狂卒夕鬨,火延谯门,儿女惊白,耳如不闻。
人心几微,发诸其面,谁其造次而不为他说所变?
是之谓有衍其年,有妥其原,有瞱其镌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