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言三篇 其三 豪民 南宋 · 吴儆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六八、《竹洲集》卷三
《书》曰:「强弗友刚克」。又曰:「沉潜刚克」。夫刚以制强,圣人之所不能易也,而必贵于沉潜者何也?夫威之在天下,不可以人人而加之。必将人人而加之,则威玩而不肃,势竭而不行,足以致怨而不足以为畏。是以圣人养之以卑晦,时出而用之,以示其所可畏也。鹰隼之击,必敛其翼;虎豹之搏,必匿其形。天下之所可畏,莫大乎不可测也。使虎豹之勇,跳梁于郊原,鹰隼之鸷,终日翱翔而不知止,则鹿、豕、狐、兔得以为计而无所忌矣。古之君子罚一人而千万人惧者,惟出其所不意而震其所不及,是以威之而不暴,畏之而不怨,凛然常若有所临而不敢自肆也。今夫豪民之为横,其多散于闾里,而其害遍于平民。世之有志者未尝不欲举其类而尽去之,而皆不得其所以去之之术,是以深者罪及于无辜,察者过失于生事,狂妄而不审者反以致怨而取败。上之人患其为害于民而官之不能制也,则使之籍其好讼而数犯法者重罪而迁徙之。其法非不善也,而未闻有以是罪而丽于是法者。夫小人之为奸,其类何可以尽去,而其为罪亦何可以籍按也?彼之武断于其乡者,株连蔓结,非一日之故。而其为横也,目指气使,阴挤而阳善之,未尝以身自名于官也。夫惟其类不可以尽去,而其罪不可以籍按,故曰去豪民之为横,莫若阴求主名而默识之,以待其犯而重寘之法也。古之为兵者莫神于用谍,莫易于用声,盖非谍则无以得其情,而临之以声,所以使之自服也。天下之无威莫大乎可料,而威之所加莫患乎轻发。小人之有罪者,可开其恐惧自爱之心而不可使之不自安也,阴求其主名而默识之,则威之所加不可逆料,而亦未尝轻发,待其犯而重寘之法,则为恶者有所惧而亦不至于不自安。何者?彼犹自爱其身,几全其名,以恐惧于其上也。所谓出其所不意而震其所不及,天下之所甚惧而不敢自肆者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