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己堂记 南宋 · 吴儆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六八、《竹洲集》卷一○、《新安文献志》卷一二、《南宋文范》卷四三
新安汪伯举作堂于所居之西,与其弟伯虞、伯言藏修游息于其间,静深简洁,悦可人意,弹琴读书,怡怡然不知身之在阛阓中也。故尚书金公过而乐焉,以「尊己」名之。仆尝从公问所以命名之意,公为仆言:「士大夫多失其身者,皆不知所以自重之故。夫天爵义荣,己所有也,可常尊也;人爵势荣,得失在命,予夺在人,不可常也。士大夫丧其可常之尊而无以自重,且无以取重于人也,乃切切然籍夫不可常尊者以华其身。得之则荣不自胜,失之则忧莫能堪,甚至于汩丧廉耻,惟其得之。扬扬然峨其冠,高其盖,良自适也。世俗之人亦从而尊荣之,莫知反而思其所从得之为可耻也。孟子谓墦间之祭,醉饱者归而骄其妻妾,其妻妾方羞且泣也,而彼施施未之知也」。尚书公以直节敢言事知大体事光尧太上皇帝,为殿中侍御史,排击权臣之党,为所斥不用者二十年。后事今上皇帝,历给事中、礼部尚书,复以遍忤权贵,竟不至大用。然公之道德益尊,名益重,其所自得与所自立盖本于能尊其己者。伯举兄弟孝友,人莫间言。伯虞虽应进士举,预乡书于得失出处之际,甚雍容。异时出仕于朝,庶几不失其身者,尚无忘公所以名堂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