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具召人耕种淮西屯田事奏 南宋 · 吕企中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
一、今来建康府都统司退下知州管下并无为军柘皋镇屯田,数内柘皋镇庄依已降指挥,委郭振招召沿淮归正人耕作外,有和州屯田元系五百顷,诸军耕种。今召人耕种,欲多出文榜,劝谕召募。
一、屯田元是军人开垦,官给种子等,所收花利,主客中半分受。今召人耕种,即与向来军人耕种不同。窃缘当来营田系是四六分,官收四分,客户六分,盖欲优异人户。今来欲乞除种子外,依营田例四六分数,官私分受。欲乞令知县、县尉依营田法,阶衔上各带「主管屯田」。每遇支种子,委自知县躬亲到地头当面支散,知、通、令、尉,仍乞依营田例添支职田。
一、今来屯田虽是成熟,窃缘创事之初,合行优恤。将来收成,欲合免第一年花利,次年为头,方行分数,官私收受。
一、遇有人户前来承认耕种,乞就逐县寔封投状请佃,画时出给公据。
一、今来屯田不许见任官及僧寺道观公吏等人诡名冒占,许诸色人告论,如有违犯,申取朝廷指挥外,自馀不拘西北流寓及两淮居民,以至江、浙等处客户,并许不以多少量力踏逐承佃,仍令实封赍状,赴逐县投陈,别置薄籍,立定字号,画时给据,付人户收执耕作。
一、见桩管元系屯田牛具犁把庄屋,遇有人户前来耕种,欲乞一面给散。
一、所召到人户并不得州县差使搔扰,仍乞令逐州军守臣常加觉察。
一、给田之后,若遇水旱,委自令尉躬亲到地头依实检覆。
一、据许子中先踏逐,差到进义副尉袁亨、忠翊郎李彦忠,说谕到归正林本等一行八十二人,各情愿受田种莳。乞依许子中申获指挥,每种佃人一名,借种粮钱一十贯文省。
一、许子中已申差李彦忠、袁亨充措置两淮官田所听候差使,今欲乞存留逐人措置屯田,使复仍以措置屯田所准备差遣人为名。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四九(第七册第六○六一页)。又见同书食货三之一九(第五册第四八四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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