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黄中少卿劄子(六 淳熙十二年)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九、《书稿》卷一○
某辱十月所惠书,慰感。刘君谨在念,但渠投匦诋蜀士,而于张演尤甚,却似少思。所谓以母言以妻言,固有不同耳。巡边甚善,然帅臣一动,系人耳目,不若及时径具臧否状之为安。纵不深知,略举其凡何害?盖升黜须参考众论耳。当时立法,正谓帅兼州若委以同察,则部使者必相轻重,或失事体,非专责兹事也。上于少卿可谓委曲矣,倘坚执不已,何以仰副礼遇?望深思鄙言,毋使立法美意反成恶意。不然,此非密院职事,何用哓哓也,高明辱垂亮否?他续驰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