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将宝应县所罢屯田劝谕归正人耕种奏 南宋 · 徐子寅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九五
近降指挥,武锋军见管三处屯田官兵,拘收入队教阅。其屯田耕牛并农具等,令逐州军交收,召人请佃。今窃见所罢屯田庄数内,楚州宝应县一庄有田一百三十二顷,一庄有田五百顷,乞将二庄所管耕牛、农具、屋宇、种粮等尽数拨付官田所,劝谕归正人耕种。仍乞就差贾怀恩、王知彰管辖。所有课子,乞依官田所例蠲免,候至十年,纳赋税。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四七(第七册第六○六○页)。又见同书食货三之一八(第五册第四八四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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