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军和买事奏(绍熙二年三月) 南宋 · 潘景圭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七九(第七册第六四一○页)
窃见临安府每岁合纳和买,自宣和年间分下常州,而常州则又均下江阴,盖是付江阴,在常州则为属邑。其后升为军,今常州者既以罢免,而江阴军者除节次蠲放外,尚有二千五百四十三匹有奇。今以临安府之和买而分责之于江阴之民,则是一时权宜之制,安有物产在临安府,而和买在江阴之理乎?欲候至今年八月,将臣节省到浮费钱与江阴军认纳前项绢,每年于户部八月买绢场内尽数收买本色输纳。如从其请,乞下江阴军免行寄买,日后不得妄有科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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