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唐史诸传 宋 · 倪朴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七、倪石陵书、《敬乡录》卷六、《金华文徵》卷一○
光弼以侍御史崔众傲倨,不平之。御史长揖宰相,未为无礼也。因其不为礼,即付兵而斩天子御史,光弼其无君哉?曰:若使者宣诏,亦斩中丞,此何理耶?昔穰苴斩庄贾以明威者,权也,其于事也宜。光弼之斩崔众,私恨也,非权也。
马燧平汴州,解邢围,蹙田悦,斩李怀光,以奇制敌,功亦足尚矣。至于以私忿而交恶于李抱真,暗于机会而许吐蕃之请,纵敌生患,而功以不立。虽可嘉也,亦可贬也。朱泚陷京师,帝西幸,李晟以孤兵当巨盗,燧提大兵坐太原,止分五千援奉天,燧亦忍人哉!
予始读《颜真卿传》,见其弃平原事,尝窃怪之,以为宜守以挫贼,且以坚诸郡城守之心,弃之则失策也。及观《穆宁传》,见鲁公以不用宁言为恨,始知鲁公之失实然。
肃宗以辞色折程名振,见其不屈而后奇之,遂用以为将,意其勇也。人君以是取人,疏矣!幸而中焉,不可为法。
城居谏官,数年不言事,韩退之作《诤臣论》以激之,城犹不屑也。至贞元十年,陆贽以裴延龄事贬为太子宾客,时城居谏官已八年矣,则贞元三年为谏官也。按《德宗纪》,贞元六年,杀皇太子。夫吴通玄史法,书杀者,罪其君之滥刑也。杀谏官,杀太子,皆非细事也,而城犹不以屑意。使后无延龄事,则旷官尸禄,城何以辞?虽然,城贤者也,在城则可,在他人则不可。后之居是职者,欲效城所为,当如鲁男子之学柳下惠,则善矣。
唐三百年,如贞观之致治,开元之升平,高蹑两汉,庶几三代。州县循良之吏,当不减于汉。然唐史传循吏者凡十五人,而附见于传者又数人。如贾敦颐、韦丹之徒,虽时有一善之可纪,然其人皆碌碌不足道,无有一人如汉龚、黄辈,声名磊落,脍炙人口者。读唐史,吾得二人焉。如倪若水之治汴,以清正显;陆象先之治蜀,以仁恕称。二子文雅足以饰吏事,敦厚足以粹风俗,则又非汉龚、黄数子比拟也。然史臣不传之《循吏》者,以循吏不足以传二子也。予于唐史独有取于二子,以为唐之循吏云。
崔隐甫不屈宰相牛仙客,信乎其刚可尚也。然党李林甫而逐张说,何哉?盖憎爱之情异也,刚则吾不知。
韩朝宗尝荐崔宗之、严武于朝,当时士咸归重之,至言「不愿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今考其传,亦初无甚过人之事,唐人乃云尔者,盖以其喜识拔后进之一节也。然则乐推挽士,宜其名重于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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