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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待补不当径罢奏绍熙三年六月 南宋 · 林大中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一、《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四六(第三册第二一八五页)
国家开设太学,本以混试招延士类,混试既弊,遂行待补
关防不密考校不精,抑又不能无弊,此议臣所以放行混试之请。
若以待补之弊,尚多遗才所宜放行混试,但来者既众,恐有喧鬨躁践之患。
今若令有司措置,保其无他,即与权住今年诸州所取待补,然亦未宜径罢也。
明年场屋果无喧鬨蹂践,则自放省试年分,即与放行
倘有未便,则待补未尝罢,只就其间更加措置,使关防之密,考校之精,未为不善也。
今若径罢待补,万一明年混试,致有疏虞而后又复待补,恐非朝廷更制立事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