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南康任满合奏禀事件状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五
臣熹昨于淳熙五年准敕差前件差遣,续奉圣旨,令臣任满前来奏事。臣已于次年三月到任,至今年三月,已系成资。方欲等候替人前来交割职事,即依元降指挥前去奏事,忽于三月二十五日准尚书省劄子,奉圣旨,除臣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自顾疏顽,已试无状,荐蒙任使,恩重命轻,未敢遽有辞避,已于当日望阙谢恩祗受讫。缘为替人未到,准法未得离任。其元降奏事指挥,又缘已有前件恩命,兼臣见患心气,精神不全,思虑应对动有差错,不敢前诣国门,听候进止外,伏念臣愚贱疏远,在任二年,凡所奏陈,多蒙开纳。甫及终更,曾无绩效,又蒙圣恩,有此升擢。臣虽至愚,然早服父师之训,其于君臣大义与夫古今治乱得失之故,粗亦识其梗概,岂不愿得一望天日之光,少罄平日愚忠之万一?顾以衰颓,不获自尽,退就田亩,死有遗憾。惟是今任职事尚有合具奏禀事件,不免具事状条画以闻,而总其目如左,须至奏闻者。
一、臣熹状奏为本军星子县税钱太重,欲乞直降睿旨,特赐蠲减事。
一、臣熹状缴连本军状奏为劝谕到税户张世亨、张邦献、刘师舆、黄澄,共承认米一万九千石,赈济饥民,给赐了毕。欲乞不候诸司保明,早依元降赏格推恩事。
一、臣熹状奏为乞降指挥,淳熙七年被灾之郡不得催理积欠,及将倚阁夏税特与蠲放,其上三等户○欠夏税亦与多作料次,逐年带纳事。
一、臣熹奏为乞赐白鹿洞书院敕额,及乞颁降光尧寿圣宪天体道性仁诚德经武纬文太上皇帝御书石经及国子监九经注疏等事。
右,谨具如前,欲望圣慈特降睿旨,逐一施行,不胜幸甚!臣瞻望阙庭,无任慕恋祈恳之至。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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