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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降旨令婺州拨还所借常平米状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一八、《朱子奏议》卷八、《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八九
具位朱熹臣伏尚书省劄子,备据知婺州钱佃奏,乞于本州见管常平义仓米内支借二万石,支遣军粮
八月三日三省同奉圣旨,许支借二万石,限至岁终拨还。
除已禀施行外,臣窃见义仓米在法唯充赈给不许他用。
今岁婺州诸县例皆旱伤,将来细民必致阙食,本司尚自申奏朝廷,支降官会度牒应副本州籴米,而义仓窠名正系赈给之数,先来本州已曾借过一万七千石,元降指挥,候秋成先次拨还,尚未还到颗粒今来再借二万斛,止存七千馀石,已是不足支遣
而所借之米,又蒙许令岁终拨还,深恐后时,有误粜济。
欲望圣慈特降指挥,令婺州两次借过米三万七千石趁此秋成尽数先行拨还,庶几可以添助粜济。
须至奏闻者。
右,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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