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论阿梁狱情劄子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四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朱子奏议》卷一一、《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一三九
照对本军阿梁之狱节次番词互有同异,须至依条再行推鞫
然以愚见本人番词虽非实情然且只据其所情理,亦不可恕,不必再行推鞫,尽如前后累勘所招,然后可杀也。
盖阿梁与叶胜私通,致叶胜因其夫病而手杀之,虽使阿梁全然不知杀害之情,究其所因,已绝人理。
况已明知杀意,当时自合出门声叫,或密投邻里,以求救援
今乃抱儿立于门外半时之久,以俟其夫之死,及见其夫之出,闻其夫之声,知其事之不成然后随声叫呼求救
只此一节,其情盖已灼然可见不必同谋共杀然后可寘极典也。
夫人莫大三纲而夫妇为之首。
今阿梁所犯穷凶极恶人理所不容,据其番词,自合诛死无足怜者。
本军虽已具申,乞行推鞫,然愚意欲望使司详此情节,别具奏闻乞降睿旨,只依元降指挥处斩施行
不惟得以蚤正典刑,使奸凶之人不得迁延幸免,亦以耸动群听,使众著人伦之义,于以弼成圣教,实非小补
以人微职贱,不敢频有奏陈,敢以此私于执事伏惟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