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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拨两年苗税劄子1180年9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四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经济文衡》续集卷一二、《朱子奏议》卷一一、《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 创作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
熹昨曾具奏申尚书省约计本军今秋放旱外三分苗米一万三千九百五十五石,及去年○欠纲运米五千馀石,乞赐截拨下本充军支遣
今续据管内三县申到检放实数多是全户乾死所伤不啻八九分
若依元数,必取三苗米,即恐人户无从输纳必致逃移
其去年残欠,初意亦候今催理填纳,今既灾伤如此,亦非并督旧逋之时。
以此计之,即熹前奏乞两项米数,正使便蒙圣恩许赐截拨,然皆已难作十分指准,未蒙哀怜,则其狼狈又将有不可胜言者。
盖尝窃谓有军则粮决不可以不足,既旱则税决不可以不放,此二者皆必然之理也。
但在今日,欲取足军粮,则民已无食,更责其税,必有逃移死亡之忧;
欲尽放民税,则有军而无粮,民亦将有不能保其安者。
二者之为利害,其交相代又如此
然就其一端而论之,则阙军食之祸浅而易见,不放税之祸深而难知。
故今州县之吏,不过且救目前,为应文逃责之计,掩蔽灾伤阻遏披诉,务以饷军不阙为先务
至于民不堪命流殍死亡,皆不暇恤。
殊不知民既死徙,闾井萧条田园芜没,或数十年而户口赋税无以复于其旧,积其所失,比之全放一年之税,何止倍蓰
且如本军乾道七年岁尝大侵流殍满道,至今十年,而流庸尚有未安集者,田土尚有未开垦者。
今者不幸复遭此旱,计其分数,乃或甚于彼时,民尚无以为食,若复责以输纳租税将来之患,必当有甚于前。
不知更费几年功夫,可得复似今日
此尤不可不深虑者也。
然非朝廷察此利害之几,有以给其军食,使之得以尽实检放而无乏供之患,则难知之深害未弭,而目前至之已不可免。
此熹之所以不敢避僭渎之罪,复论前奏未审者。
仰冀钧慈深加怜察特赐敷奏,且依所乞,截留两项米斛外,更令帅漕两司同共相度,别行应副,则阖郡军民死生骨肉矣。
如蒙留念更望早赐行下,以安其心。
无任惶恐俟命
〔小贴子〕熹所申禀,只为乞拨六年残欠及七年放外两项米斛,又恐朝廷怪其检放分数之多,故其妄言覼缕,诚不能草野倨侮之嫌。
然其区区之心,实欲深为国生聚教训恢复久远之计。
若熹之私,则去替不远疾病侵陵罪戾孤踪,日俟谴斥,决非久于此者,亦何必曲沽民誉过为身谋,以罔朝听陷于不测之诛?
伏惟钧慈深赐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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