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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知江山县王执中不职1182年7月16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今月初七日进奏官传到报状云云浙东久阙雨泽,近自衢州江山来者本县被旱最甚,苗已就槁,民尤乏食
邻邑有米可籴,禁遏不令出境江山之民为饥所迫,已有夺粮之意。
似闻衢、信间更有如此等处。
若不预行措置,窃恐小民无知,易致生事
乞令有司检举闭籴指挥申严行下
奉圣旨依。
照对巡历江山县见得知县宣教郎王执中庸谬山野不堪治剧
及据士民词诉称,其多将不应禁人非法收禁人数极多,尽是公吏画策务要科罚钱物
后来疫气大作,入者辄病,反以此势吓胁平民科罚取钱等事
熹以所论不系本司职事兼本只是庸谬,别无显然赃私罪犯,遂只行下本县禁约
去外,熹近又闻衢州诸县新谷未登,街市全无客贩,及上户闭籴绝少米斛出粜
数内江山一县尤甚遂即行下本县,将去年已拨下官米及上户未粜米斛接续出粜
如有贫病无钱收籴之人,即行赈济及煮粥存养
知县王执中一向坐视,并无一字报应,却据衢州缴到诸县所申,米价每升皆四十文上下,其江山县状内独称大禾米每省升止粜一十八文,小禾米一十七文足,比之诸县米价大段辽远,与所访闻事体不同
方于六月二十九日行下追本州县人吏赴司根究
今者伏睹前件臣僚奏本饥民夺粮事理,上勤圣虑,特降指挥,而熹备使一路曾不闻知,其本州县全无申报,在熹无所逃罪,其知县王执中委是弛慢不职之甚,难以容令在任
除已行下衢州,先将本官对移闲慢职事外,须至供申。
右,谨具申尚书省伏乞敷奏,将王执中特赐罢黜
所有本司失察之罪,亦乞并赐责罚施行
并牒衢州,请详此,先将本官对移闲慢职事听候朝廷指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一。又见《朱子奏议》卷一二,康熙衢州府志》卷二七,《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九四、食货典卷九○。)
此句疑有脱误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