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仓事目 其三 跋语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七
淳熙八年冬十有一月己亥,臣熹以备使浙东,奉行荒政,蒙恩召入延和殿,戒谕临遣,因得具以所居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社仓本末推说条奏。误蒙开纳,即诏颁其法于四方。而臣熹又以使事适获奉承,仰戴皇仁,顿首幸甚。因窃惟念里社有仓,实隋唐遗法。往岁里中妄意此举,所以收恤隐民者,盖偶合其微指。顾以国家未定著令,是以不能远及,且惧其弗克久。今乃得蒙上恩遍下郡国,将遂得与阖宇之间含生之类均被仁圣之泽于无穷,固已不胜大幸。而荒陬下里,斗升之积,又得上为明诏之所称扬,下为四方之所取则,抑又有荣耀焉。故敢具刻尚书户部所被敕命下浙东提举常平司者,厝于故里本仓听事而记其说如此,俾千万年含哺鼓腹之祷,有以无忘帝力之所自云。淳熙九年四月丙辰,宣教郎、直秘阁、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借绯臣朱熹拜手稽首谨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九。又见《永乐大典》卷七五一○。)。
省:《记疑》云疑当作「升」。四库全书本作「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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