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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择之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二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三、《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四、八四、九七
古人只从幼子常视无诳以上洒扫应对退之间,便是涵养底工夫了。
此岂待先识端倪而后涵养哉?
从此涵养渐渐体出这端倪来,则一一便为己物。
只如平常涵养将去,自然纯熟
今曰「即日所学,便当察此端倪而加涵养之功」,似非古人为学之序也。
又云「涵养则其本益明进学则其智益固,表里互相发也」,此语甚佳。
但所引三传语,自始学以至成德节次随处可用,不必三语先后也。
义理人心固有苟得其养而无物欲之昏,则自然发见明著,不待别求。
格物致知,亦因其明而明之尔。
今乃谓不先察识端倪,则涵养甚底不亦急迫乎?
字通动静,但未发时则浑然敬之体,非是知其未发,方下敬底工夫也。
既发则随事省察敬之用行焉,然非其体素立,则省察之功亦无自而施也。
故敬义非两截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则此心卓然贯通动静,敬立义行,无适而非天理之正矣。
伊川论「中」、「直」、「静」之字,谓之就当体形是也
然「静」字乃指未感本然言。
盖人生之初,未感于物,一性之真,湛然而已岂非当体本然未尝不静乎?
惟感于物,是以有动。
然所感既息,则未有不复其常者。
故熹常以为静者性之贞也。
不审明者以为如何
主静二字,乃言圣人之事,盖承上文定之中正仁义」而言,以明四者之中又自有宾主尔。
观此则学者用工固自次序,须先有个立脚处,方可省察就此进步
非谓静处全不用力但须如此方可用得力尔。
前此所论敬义,即此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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