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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味道(贺)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八、《群书考索》别集卷一四
所喻既祔之后,主不当复于寝,此恐不然
向见陆子静母丧时力主此说,其兄子寿疑之,皆以书来见问,因以《仪礼》注中之说告之。
渠初乃不曾细看,而率然立论,及闻此说,遂以为只是注说,初非经之本文不足据信。
当时尝痛辟之,考订甚详。
以为未论古礼如何,但今只如卒哭之后便除灵席,则孝子之心岂能自安邪?
其后子寿书来,乃伏其谬,而有「他日负荆」之语。
今偶不见当时往还旧牍,因更以他书考而论之。
如《大戴礼·诸侯迁庙》篇云:「君及从者玄服」,则是三年大祥之后,既除丧而后迁矣。
其词但告迁而不言祔,则是既祔之后主复于寝,而至此方迁于庙矣。
如《谷梁》云:「易檐改涂」,《礼志》云:「更衅其庙」,则是必先高祖太庙夹室然后可以坏衅其故庙而纳祖考之主。
又俟迁祖考于新庙,然后可以坏衅其故庙而纳新祔之主矣。
如《左氏》云:「特祀于寝」,而《国语有日祭之文韦昭曰:「谓日上食于祖祢。」)则是复寝后,犹日上食矣。
但《谷梁所谓练而坏庙,乃在三年之内,似恐太速。
礼志所谓衅庙而移故主,乃不俟其庙之虚而遽坏之,恐非人情
左氏所谓祔而作主,则与《礼经虞主桑者不合
所谓烝尝禘于庙,则与《王制》丧三年不祭不合(疑左氏此说乃当时之失,)杜氏因之,遂有国君卒哭除服之说,皆非礼之正。
大率左氏言礼多此类也,皆不足信
而《国语日祭月祀时享既与《周礼》祀天神祭地祇、享人鬼之名不合韦昭又谓日上食于祖祢月祀于曾高,时享二祧,亦但与《祭法》略相表里,而不见于他经。
又主既复寝日祭之,则其几筵未知当俟临祭而后设耶?
常设而不除也?
此类皆无明文,更当详考
古者庙有穆之次,昭常,穆常为穆,故祔新死者于其祖父之庙,则为告其祖父当迁他庙,而告新死者以当入此庙之渐也。
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以西为上之制,而无复穆之次,一有递迁群室皆迁,而新死者当入于其祢之故室矣。
此乃礼之大节,与古不同
而为礼者犹执祔于祖父之文,似无意义
然欲遂变而祔于祢庙,则又非爱礼存羊之意。
窃意与其依违牵制而均不免失礼曷若献议于朝,尽复公私之庙,皆为左穆之制,而一洗其缪之为快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