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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臣礼议同安作)1155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一 创作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不难行于上,而欲其行于下者难也。
朝廷上典章明具,又自尚书省礼部尚书侍郎以下郎吏数十人太常寺卿、少以下博士掌故数十人,每一举事,则案故事施行之。
而此数十人者,又相与聚而谋之,于其器币牢醴,共之受之,皆有常制
降登执事之人,于其容节又皆习熟见闻无所违失
一有不当,则又有谏官、御史援据古今质正之。
所谓不难行于上者也。
州县之间,士大夫庶民之家,礼之不可已而欲行之,则其势可谓难矣。
总之得其所以不合者五,必欲举而正之,则亦有五说焉。
今上下所共承用者,《政和五礼》也。
其书虽尝班布,然与律令同藏理官,吏之从事法理间者,多一切俗吏不足以知其说,长民者又不能以时布宣,使通于下,甚者至或并其书而亡之,此礼之所以不合者一也。
书脱幸而存者,亦以上下相承,沿习苟简平时既莫之习,临事则骤而学焉,是以设张多所谬盭朝廷无以督察绳纠之,此礼之所以不合者二也。
祭器尝经政和改制,尽取古器物之存于今以为法。
郊庙所用,则其制也。
州县专取聂氏《三礼制度丑怪不经非复古制
政和所定未尝颁降,此礼之所以不合者三也。
州县三献官祭服,其分献执事陪位者皆常服也。
古今杂揉雅俗不辨
县邑直用常服不应礼典,此礼之所以不合者四也。
又《五礼》之书,当时修纂出于众手,其间亦有前后自相矛盾疏略不备处,是以其事难尽从。
此礼之所以不合者五也。
礼之所以不合者五,必将举而正之,则亦有五说焉。
曰礼之施于朝廷者,州县士民无以与知为也,而尽颁之,则传者苦其多,习者患其博,而莫能穷也。
莫若取自州县官民应用者,参以近制,别加纂录,号曰《绍兴纂次政和民臣礼略》,锓板模印颁行之。
州县各为三通一通于守令厅事一通于学,一通名山寺观。),皆椟藏之守视司察,体如诏书
民庶所用,则又使州县自锓之板,正岁则摹而揭之市村落,使通知之,则可以久矣
一说也。
礼书既班,则又当使州县择士人之笃厚好礼者讲诵其说,习其颂礼
州县各为若干人,廪之于学,名曰「治礼」。
每将举事,则使教焉。
又诏监司提学司者,察其奉行不如法者,举绳治之。
二说也。
祭器不一郡县所用至广(诸祭唯释奠从祀所用器物为多,当约此数为定,一州一县必具之。)难以悉从朝廷给也。
每事给一,以为准式,付之州郡椟藏太守厅事,使以其制为之,以给州用,以赋诸县或恐州县自造,不能齐同,即赋钱于州县,各为若干,诣行在所制造。)
器物用者自为一库别置主典与所椟藏者。
守令到罢,举以相付,书之印纸,以重其事礼书礼服并用此法。)
三说也。
祭服则当准政和礼,州县三献分献执事赞祝陪位之服,举其所有者,议其所无者补之,使皆为古礼释奠献之属皆用士人馀祭用人吏,当殊其制。)
制造颁降祭器法。
四说也。
礼书不备考释失,今别出之。)更加详考,釐而正之,仍为图其班序、陈设、行事、升降之所,事为一图,与书通班守视书法。),则见者晓然矣。
五说也。
夫礼之所以不合如此必将举而正之,其说又如此,亦可谓明白而易知矣。
而世未有之者,则以苟简之俗胜而莫致意焉故也。
其所以每难也。
愚故曰,礼不难行于上,而欲其行于下者难也。
故述斯议,以为有能举而行之,则庶乎其有补焉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九。又见《群书考索别集卷一四,《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一二。)
每:《正讹》据《仪礼经传通解改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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