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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汤相书1163年7月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八二、《浪语集》卷二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前任鄂州武昌县,自县境蔡州小路三百馀里,行商络绎,又尝转输信阳境上,颇闻北事之详。
葛王旧号阑子郎君,盖华言所谓浪子」者,逆亮屠剪宗戚,乃尝三以计免,包藏晦迹遂成篡窃之计。
亮入淮甸,时已僭号燕京,能绥行者之家,除亮苛虐之政,鸣镝之事则为有以殴之。
诸军之还,一日万户二十七辈;
张忠彦久不受代,乃因益戍而代之,陕西之人不觉易帅。
其他施设,类能阔略从宽
边事所当施为往往不俟申请伪命已下,故虽盗国未久,号令颇行。
大臣张浩、宋满最为旧人,其馀如萧安远、麻都监、那健元帅、二韩将军之属,类皆拔之小官不次而用。
萧等皆佼佼后进,知盗窃仁义以立声名,其持军御下亦和而整,计非万全不动,虽非粘罕娄宿等辈,然亦未易败袭。
中原机会未有间鏬可乘诸处所遣间探之徒,例皆不能深入
纵能深入,又不能察其事情,还则揣所乐闻以悦其上。
故如符离之役,虏人已先有勿焚积聚以待南军之令,边远皆知贼意,而淮南不知之。
虽以某之愚,亦尝为荆襄督帅言之矣。
凡事本无深远,而贪功喜事臣役私意,故虽庙堂之上,未易悉察
又如通和一事,尤虏乐为,然不能屈辱如前,未易成也。
况当讲战未定其间何所不有,又况今日之弱,良以前日之和。
自古无外患而能安不忘危者,殆人主所难故当有害无补和之不成,我之幸也。
以前此数事以为南北之势已成,中原不可复得,是乃不知义命之论;
徼功轻举,又为非计。
某谓方今骄卒惰,边障不修备禦之方,率多之无所用功之地,至所当务未必知,此朝廷所当虑者。
窃尝为邦之道,自治为急。
敌之强弱非所当问,又况虏情顽犷,易为骄怠,我能为自强之计,政事修,贤材用,名实不戾刑赏有章,则夫机会之来,庸有穷尽。
伏惟某官图维鉴念,以为天下社稷无穷之计。
十二月都堂新有敕榜,颁陈边计事机之禁。
疏远贱吏,身不足以斧钺,今也犯此两禁,以渎上公未见颜色而言,其为狂瞽愚聋甚矣。
然某窃念天下一家,孰非身事游谈靡靡,徒丽心目
事功无补亦何堪用!
拘挛讳忌,又非士夫之节,自非在上者以天下为度,心无适莫而洞照事情者,亦不足与言也。
间者不避僭越,妄以边事琐屑干听,方惧得诛绝之罪,伏蒙某官不赐鄙斥呼召使前。
既去,虽不及亲足见其开之以言也。
此而不言非惟有负门下自负其心矣。
然此所陈事状,似谈仇敌之美,在蚩蚩薄俗摇手知禁者深所嗤笑,而某辄露悃臆而索言之者,诚以某官量包天地忠贯日月至诚体国,乐闻人所难言。
近世士风,习为软美之态,此等情状,窃意有知而不言者,事情何自而察哉?
如某又不敢言则是终无言者,使国家遂轻此虏,岂为经久之计?
以故忘其微贱冒昧而陈之耳。
《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又曰:「人之为言,胡得焉」?
此言大人君子不间寒远,视言之所从来也。
伏惟某官察其狂狷,而采刍荛之末论,覆其瑕玼而勿为人所闻知,此区区之愿也。
干渎钧听,某下情无任恐惧战慄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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