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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功郎汪公墓志铭淳熙十年三月 南宋 · 舒璘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五三、《舒文靖公类稿》卷二、《南宋文范》卷六七
汪氏之先,自歙徙明之奉化家世丰。
其后有湜者,倜傥好施晚学释氏野服山樊,时号汪长老
山中人犹能诵说其事。
长老生元之,之生康世,世生高州助教邦式。
助教兄弟三人,谌于友爱,居同财,葬同垄,题其家舍曰「欢同」,取陆士衡诗「三荆欢同株」之义。
公,助教之子也,讳汝贤字季颜
绍兴末输财佐军,补右迪功郎,尉衢之西安
为公资进易之。
邑有朝贵,势敚民山,顾诬盗薪,吏缩颈敢决
公直之,执其隶杖之于州,吏骇服
斯人俄领漕计,将逞憾罗织无所得,乃捃摭细故符郡掬公。
郡将詹事周公操相知,置符不报
已而,吏郎王公悦继之,廉得其状,遣郡博士刘公敦谓公曰:「某在毋恐。
不白,吾宁卧家,不党使者小官」。
不能罪。
丁助教忧。
免丧,为常州录事参军
尽心谳议惟恐有冤。
榷茶之法,园户私鬻其罪杖,若商人则加等。
阳羡商挟券而,以私犯法滋众。
公请之郡,曰:「律设大法耳,苟尽之商旅不行榷货壅,非公家利也。
愿请少宽商人,以园户罪罪之」。
任满,拟差监临安府税院
铨量丁太孺人陈氏忧。
有日,疽发于背,力疾拜宾,走邱垄治窆事及引,哀容黧黑,吊者骇之。
反哭浃旬而终,淳熙七年十有一月己未也,享年五十有六。
娶张氏。
男子二:曰伋、曰份。
女子三:长适里士袁良佐,仲归于某,季在室
男女各二。
资禀温厚,耻言人过,喜怒不妄发。
承藉前人遗业约己安分,而用益饶。
其养贫族,归孤女,修舆梁病者予药,死者不能敛予棺,皆发于诚实,可为子孙法。
若夫赈饥,广家塾以教乡之子弟,此公之素志,未克施而下世矣。
岁饥,伋捐万斛食饥。
有司以名上,赞书褒嘉特授迪功郎
荐饥,伋出万缗籴谷赈施,且将筑馆延师,以绍公志云。
呜呼
积而能散,散而不失其所谁欤
有志不克施,有子而丕承厥志,君子以是汪氏之泽未斩也。
既祥,卜地于县连山乡广渡岙。
葬以十年三月甲申
论撰公之世出行实诸孤,俾乞铭于立朝君子
伋泣拜曰:「知先人莫如子。
若幸终惠没世不忘矣」。
感慨而铭:
天之美利,匪私于人。
勿专勿壅,何用不仁
温温君子,积而能散。
我谋斯臧,厥子肯干。
百尔来止,毋替前徽
天道无亲,栽者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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