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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部中集议。)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六四、《攻愧集》卷二四
谨按礼记·曾子问》:「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即殡而祭」。
又曰:「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
郑注云:「郊社亦然」。
义云:「未殡哀戚未遑祭祀
既殡而后祀也。
欲葬之时,从启殡以后,葬毕反哭以前灵柩既见,哀摧更甚
五祀之祭不行
已葬,反哭殡宫毕而行其祭」。
又引郑云:「既殡以后,未启以前得行祭礼」。
检准本朝典故,缘郊祀明堂间有在谅闇之中,然皆在踰年之后,别无未葬以前行礼故事
若据《礼经》,则已殡未启,可以祭祀
某等见礼莫重于丧,丧莫重于斩衰
况事父孝则天明,此礼之本也。
皇帝过宫,执丧如礼,则既殡未启,可以据经行事
今来丧礼未成,难以议祭。
合俟皇帝丧次行礼,则有司之事可以类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