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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劄子绍熙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八、《止斋先生文集》卷二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七二(第三册第二七九○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尝具奏,窃见唐大顺二年二月吏部侍郎柳玭等修宣宗懿宗僖宗实录
始,丞相监修国史杜逊能以三朝实录未修,乃奏吏部侍郎柳玭右补阙裴廷裕左拾遗孙泰驾部员外郎李彻太常博士郑光庭等十五人修之,踰年竟不能编一字
以此史事至重,不宜以他官兼领
史院检讨皆是兼局,更出迭入,有同传舍
修撰,亦以从臣兼之往往近上眷渥之人。
率不淹久,去掌机政,大槩一年之间,方议立条例均分卷帙,而出院多矣。
一朝钜典无由就绪
事大体重,岂容空过岁月
提领大臣须至取旨,立限奏篇,臣恐未免逐急率课,取具临时草草逃责,而无以发明盛德大业传信万世
要亦非秉笔稽故之罪,而其势必至此者,无专官故也。
近年李焘洪迈,以待制相继修史,不领他事,而后《四朝国史》方及成书
臣愚见,两制臣僚位望已贵,若委以史事见谓冷局不过一二年间,朝廷须更迁除,虽曰专官,未必久任
职名中有秘阁修撰右文殿修撰,并旧有史馆校勘等,正是三馆修书名目,自郎察卿监补外之人,皆得除授
若将此二三职名置为史官,以二年为任,自史馆校勘之类供职稍迁秘阁修撰,又稍迁右文殿修撰,在院少亦已五七年。
有劳迹,虽就迁次对如李焘洪迈兼领可也
则是史官与郎察卿监可以驯至从班事体略同
有专官之效,无冷局之嫌。
庶几大典责成有人
况在祖宗朝,虽谏议大夫以上,皆带出为寄禄官,而以供职谏院者为谏官
则今以修撰贴职,而以供职史院者为史官,盖旧章也,有何不可
臣愚自度,妄论史事,唯陛下裁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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