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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石岗斗门1185年3月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四、《止斋先生文集》卷三九、《永乐大典》卷三五二六、雍正《浙江通志》卷六一、民国《瑞安县志》文徵卷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元礼四年,宋兴百有馀载矣。
郡丞赵㞦景仁行县,与令朱素履常隐士林石介夫赋诗记事,则有《观石岗斗门》之作。
是时国家方修农田水利之政,通守与其属邑若布衣巡行阡陌咏歌民事,而郡守李公钧报之以诗,亦相劳苦往还交游岂不盛哉
而事何患不集者?
然诗不著其所始,则有门旧矣,不知其起何时也。
绍兴季年,屋闸俱坏,独两股岸与沟底以巨木为之,长或三丈,而厚径尺
屹然存者,往往朱令之遗迹也。
余为儿时,逮见父老喜道斗门事。
盖门始附穗丰山之南址,以距海远,泻水不效,而议迁置。
三乡之人,聚讼不决也。
须时潦至,乃为木鹅数十,即并山诸水发源纵之,而观其所会。
旦日会于石岗,又患其平壤不能音耐。
岁月,涸而审之,皆硗埆沙碛与地名不谬。
穴以锄锸,率人日得土盈斗于是定迁,则其谋始甚长。
更元丰之盛,人精其能,虑不可易。
浦堙而门废,民久病而官不省
乾道间莆田刘朔司户喜事及物隐士之孙以告,刘辄率余夜诣门所。
迟明,天大寒垂垂欲雪,招渔舟泥行十里役夫冻慄,幸且已,而刘不已,竟遵海堧,引絙以度其浦脩广之数,而归白郡,郡不果听。
三年,故国子司业王公速为守,尝用钱五十万,民夫二万四千,通其故浦。
然是役也,浚浦之功居多,而以馀力及门,唯支倾填漏,苟完而已,盖以俟后之人,而复不省,浸趋于废。
知州事李公棫与通判谢公杰慨然念之,谓主簿宜翁能以钱七十万,俾治其役。
发视遗址,则股岸之木,蛆食之过半
沟底板亦浸淫漱啮,穿𡕎百孔矣。
知县事刘龟从又劝得民钱六十万,而县自助致五万,宜翁因择其乡之秀黄廷瑞三人以莅匠,以石代木,撤旧而新之,为岸若干丈,为底若干丈,为闸之里若干丈,益其柱若干若干
上为覆屋,旁为辅梁,凡百可久,无不臻极。
不惟还吾民之利如初,而又过望。
讫事,公以刘、石之请,属其为之记。
嗟夫
元丰至于今日,百有馀载矣。
多言不同吏道相绳切益薄,顾事无可为者。
惟公惇大乐易不以独见之明治郡
谢公风流文雅时出缘饰之。
上下相安阖境自以无事
因以整暇之际,出帑钱四百万,治三邑之道阻,而且为此门。
既付之人,则一听自为
淹速良楛未尝过问馈劳时至无以简书
故其人不以见察为忧,而以欺为耻
务趋其难,用情文具之外,以求追元丰之迹。
尚可想见承平盛时,为长吏者之意向
使绍兴之末,官与民同患如此,则必不坏;
使刘司户之说行,虽坏亦必不极,近十五六年间,有补门事之缺,犹不至如今大费甚劳而难复。
然以积坏之极,费大而劳甚,视元丰为难,而卒复之
事之废兴,要亦顾其人如何尔,而但曰「时不同,事无可为」者,吾不信也。
淳熙十二年三月记。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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