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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依乾道吏卒注授副尉下班祗应淳熙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宋 · 王希吕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一二(第三册第二六九三页)
本部管军功或恩泽归正补授副尉,并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守阙进勇副尉名目之人,赍到付身经部注授往往经隔年岁
窃虑承代他人付身妄说缘故无凭考验
今欲将前项补授副尉,初参部任满后及三年以上部陈乞之人,并照应下班祗应参部条法
副尉自补授及十年无故陈乞者,亦依乾道令。
诸司主押官下班祗应者属兵部前后循习,止据逐处保奏下本审问,于条法更改,便申密院取旨放行
今乞一依乾道吏卒令,先令本处申奏,次令本路转运司保奏,仍令本部进奏院契勘,并关刑寺约法
如无违碍然后申上密院取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