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蝗虫 宋 · 王希吕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芦浦笔记》卷六、光绪《寿州志》卷三三
维某年月日右修职郎、特差知寿春府安丰县王希吕,谨以清酌之奠,祭于蝗虫之神,而告之曰:古先哲王之有天下也,兢兢畏畏,于事天治人之礼无不尽,然犹九年之水,七年之旱,见于尧汤之时。
知数之所钟,有不可得而逭者。
蝗虫之来此土,食民之产,以肥其身,以孳其子孙,亦宜矣。
然尝闻汉之循吏一有善政,而蝗不入境
至于唐太宗,吞一蝗而众蝗死。
当时仰其德,后世歌其事,铿锵炳明,荡人耳目,迨兹以为美谈
今天子嗣神圣位,聪明仁厚,出于天性
凡事不法天、政不便民者,一切革而去之。
老奸巨猾既锄以耘,不萌不芽,无所容迹
岭海吴、蜀江淮荆湖之民,甍连壤交,仰事俯育熙熙于于各得其所,却视汉循吏唐太宗何啻万万不侔
蝗虫来处此土,食民之产,以息其身,以孳其子若孙,其为不可亦明矣。
县令天子命,来宰是邑,其治以抚养百姓为事,则蝗虫之与县令不得并居此土也。
安丰西北走四十里,即虏人之界。
彼其暴虐无道弑君杀母,无所不有蝗虫舍此而去彼,谁为不可者
今与蝗虫约:三日北归三日不能五日
五日不能,七日。
若七日不归,是终不肯归矣,是狃蕃夷之馀习,以害我圣朝善治
夫狃蕃夷之馀习,害圣朝善治,与傲天子命吏不听其言而为民害者,其罪皆可杀
县令则取诗人去螟之语、唐相捕蝗之命,以与蝗虫从事,必尽杀之乃止,无俾遗种于兹邑。
蝗虫有知,其听县令言。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