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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裨传序 宋 · 林至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四四、《经义考》卷三一、《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二、《宋元学案补遗》卷六九
易之为道生生不穷,其著之卦变,皆本于气数自然,非私智之能及也。
河南夫子为《易传》一书,使学者因辞以达义
象数之说,夫子未尝言,亦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
今世言易者,往往喜谈象数,或出己智,或摭先儒之说,牵合傅会似若可听者。
然其巧愈甚,其失弥远不知易之谓象数者,初不若是其纷纷也。
不佞,窃有意于此,辄本之《易大传》,为《裨传》三篇,曰《法象》,曰《极数》,曰《观变》。
法象》则本之太极,《极数》则本之天地之数,《观变》则本之之十有八变
是三者,《大传》之中尝言之矣。
惟其太极者,惑于四象之说,而失卦画之本;
论天地之数者,惑于图书之文,而失参两之宗;
揲蓍者,惑于挂扐之间,而失阴阳之变
今各釐而正之,使不失条理,则知象数自然而然,果非私智之能及也。
至于数变之说,曰反对,曰相生,曰世应,曰互体,曰纳甲,曰变爻,曰动爻,曰对气。
谓非易之道则不可,谓易尽在于是则非也,要之易道变通不穷,得其一端,皆足以为说。
以其《大传未尝有言,故亦总其大略以为外篇
或曰:子之于易皆本之《大传是也,而诸儒之说皆略之,毋乃自为不韪也。
盖《易》虽寓之象数孰知象数至《大传》而无馀矣。
凡《大传》之所不言,亦何敢言哉!
故宁得是不韪不辞也。
谷水林至序。
按:《易裨传》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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