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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皇帝 宋 · 吕皓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二三、云溪稿、《敬乡录》卷一○、《金华先民传》卷五、《金华文徵》卷一三、《南宋文范》外编卷一、康熙《金华府志》卷二九、民国《永康县志》卷一三
臣闻言动之过,而非故为之,此士君子所不免,而王法所宜宥也。
父兄之难而不能以死救,此天地所不容,而王法所宜诛也。
宜宥而不获宥,宜诛而不及诛,是虽匹夫之幸不幸,犹蝼蚁之自生自死于天地之间,固无损于造化之功也。
一夫不获,尚足为至治之累。
自昔圣人在上,盖甚忧之。
凡下民之微,有一不平,而义激乎其中莫不使之朝闻而暮达,不啻家人相与,以情通焉。
呜呼
父子兄弟之际,天下至情也。
以不获宥不幸,而自幸其不及诛,揆之常情,犹不能自安,况夫至情所在浑然一体无所间断庸可以幸不幸为区别坐视而弗之救,畏一死之轻而废大义之重,不一仰叩天阍,以庶几一悟,而甘自投不孝之域也耶
臣婺之永康人世修儒业未有显者
于是臣父纵臣之兄与臣宦学于外,以从四方之士游,而求光其先业焉。
中间郡县旱暵相仍圣意轸念赤子无以为生也,降诏捐爵,劝谕富室以赈之。
臣父慨然动心,令臣首出应命
既而朝廷特授臣以一官,臣不佞,自少稍有立志,不忍假父之资以食君之禄,于兹三年矣。
去年之冬获从群士贡于礼部,未能以遂其志。
仇人怨家所竞不满百钱,至诬臣之兄以叛逆,诬臣之父以杀人
叛逆天下之大怼也,杀人天下之元恶也,非至棘寺,终不能以自明
一门父子械系,而极囹圄之苦,狱告具而无纤芥之实,卒从吏议
累岁酒后戏言,而重臣兄之罪;
搜抉微文,以家人共犯,而坐臣父之罪。
酒后果有一二戏言,而岂有异意
所谓言动之过,而非故为之者也。
深山穷谷之中,荜门圭窦之下,一时戏言,固不宜尽律以文法,而醉酒饱德,有士君子之行,亦非所以及于闾阎细民也。
今以深山穷谷荜门圭窦戏言,而至上九重之尊,则几于朝廷之体矣。
仇怨告讦之情,累岁不可知之事,所不治也
有司独受穷究之,则几于长告讦之风矣。
子实有罪则子受之,固也。
搜抉微文以致其父,则忠厚意亦少损矣。
汉女缇萦上书,自乞为官婢以赎父罪,犹足以感动文帝之听。
不佞,亦尝闻义矣。
父兄不幸,误入于罪,而有司一致之以法,则上以失朝廷之体,下以长告讦之风,而损忠厚之意。
所关如此大也,乃不能乘是略出一言,以动天听,宁不愧死于一女子乎?
重念士之求仕于时也,亦将以行其志云尔
今日闺门践履之基,即异日朝设施之验也。
平居父兄落难,乃庸懦顾惜不能自出死力而哀救之,是无父也。
天下岂有无父之子可以受君之爵,食君之禄,而立乎人之本朝哉?
臣愿纳此一官,以赎父兄之罪,而甘以末技自鬻场屋之间。
毋宁冒此一官以为无父之子,而无所容于圣明之世。
陛下哀矜其意,而特从其请,则臣区区志愿足矣子弟大义庶乎其无负矣。
岂惟一门父子私恩而已哉?
以为国家自有定法,虽子不能以及其父,遂置之而不问是非陛下圣明有亏汉之文帝
实臣之不肖,有愧于一女子,而不足以感动之诚也。
则臣于此惟有先乎父兄而死尔,复何所憾哉!
干冒天威,罪当诛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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