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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杨舜卿节度使旨挥 南宋 · 蔡幼学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七、《育德堂奏议》卷三
臣恭闻陛下嗣位之初,台谏官列名论奏舜卿陈源林亿阴为鬼蜮翻覆宫闱滔天之恶,中外切齿原情定罪,合即严诛,乞投之四裔,以禦魑魅
陛下嘉纳其言,即将舜卿罢逐
迹其罪状自应终身不齿
权臣用事,乃以私意,浸与叙复,使舜卿得以遥郡承宣使奉祠,殊为侥幸
舜卿虽已死,固圣世罪人,岂容超赠节钺,宠以所不当得之官乎?
吏部供到状,内侍赠官并系特降旨挥即无条法
臣窃以为无法援例乃是循袭之弊。
陛下更化之初,凡事当一付之法,若使臣下援例有请紊烦宸听,一一为特降内批,亦非所以天下至公也。
兼曾任入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押班盖非一人若不问官高卑,皆得例赠节钺,则名器太滥,亦所当革。
臣愚欲望圣断将杨舜卿节度使旨挥更不施行,以明正其罪。
下有稽考典故,将内侍赠官审酌轻重高下,立为定法永远遵守,以革援例干求内批超越追赠之弊。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