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乐止用十二宫议 南宋 · 姜夔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一一、《宋史》卷一三一《乐志》六
周六乐奏六律、歌六吕,惟十二宫也。「王大食,三侑」。注云:「朔日、月半」。随月用律,亦十二宫也。十二管各备五声,合六十声;五声成一调,故十二调。古人于十二宫又特重黄钟一宫而已。齐景公作《徵招》、《角招》之乐,师涓、师旷有清商、清角、清徵之操。汉、魏以来,燕乐或用之,雅乐未闻有以商、角、徵、羽为调者,惟迎气有五引而已,《隋书》云「梁、陈雅乐,并用宫声」,是也。若郑译之八十四调,出于苏祗婆之琵琶。大食、小食、般涉者,胡语;《伊州》、《石州》、《甘州》、《婆罗门》者,胡曲;《绿腰》、《诞黄龙》、《新水调》者,华声而用胡乐之节奏。惟《瀛府》、《献仙音》谓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凡有催衮者,皆胡曲耳,法曲无是也。且其名八十四调者,其实则有黄钟、太簇、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之宫、商、羽而已,于其中又阙太簇之商、羽焉。国朝大乐诸曲,多袭唐旧。窃谓以十二宫为雅乐,周制可举;以八十四调为宴乐,胡部不可杂。郊庙用乐,咸当以宫为曲,其间皇帝升降、盥洗之类,用黄钟者,群臣以太簇易之,此周人王用《王夏》、公用《鷔夏》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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