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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丞相劄子 南宋 · 卫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三五、《后乐集》卷一四
某所陈交子之弊,前牍粗见一二。
某窃体朝廷本意惟务便民,但远方事情纤悉曲折,一一非亲涉历,有不可隃度逆料者。
某既见公私不以为便,日夕讲求,亦参考乾道间已行始末,乃知议者始谋,殊不审今日弊盖必至
朝廷创法便民,民苟不便,必不惮于改法。
第恐首议之臣业已诞谩展转遮护,以风旨动摇属部,俾淮民实情两路通弊壅于上闻
此则清明之朝所当察也。
某昨所申审窃念入纳分数岁课增亏诚有关系,然目下不过盐商少优,官司少损,其兴贩折阅行使阻碍等弊未能尽见。
至若交子不可通行遂致官会艰得,客旅不至物货稀少市井萧条淮民无以为生行者居者均受其弊,利害尤切。
官会流转必资客旅客旅既少,官会亦无。
官会既无,价直必贵。
价直既贵,客旅不来,势实相消长断无可疑
非不窃禄偷安可以苟延岁月向来辨析私钱,已触憎怨
交子为患不一,度其势逮某侥倖终更,犹未至于极败而不可支。
念一无似,误蒙委使民间利病,职在咨询
惟恐弗及闻知,若知而不言尽,为身计则善,如负朝廷何?
如负百姓何?
由是隐之于心,反覆䌷绎,屡作复辍,怀不能已,卒以吐露
到任半年合条事件并录奏闻
更乞察其区区恳恻愿欲裨补公朝之万一,详赐观览,博询在廷参酌施行庶几两淮获沾实惠,少革故吏奉行欺诞之习。
至微极陋,赋性介拙,自顷滥缀朝行孤立自守,矧方居远外,谁复助之?
仰恃大丞相至公乐育谦虚无我有以照临容护之耳。
如一毫涉私,是为欺罔,固不敢邦典以累大造也。
亦惟庙堂有以矜念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