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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权倅史延陵时之书 其二 南宋 · 刘宰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二二、《漫塘集》卷六
某再承台翰,礼愈恭,意愈勤,而所以开晓之辞愈悉。
某感甚愧甚惧甚。
抑某前所报书,实有感世变而然,不自意其有忤于执事也。
初,某之为江宁也,故参政卫公已以大魁为他路常平使者,其父子老丈实以朝奉郎为郡佥幕,台府待之以巡廊官,略不少异。
一日添倅去官,两倅白郡,以卫摄事
卫辞以上轿官与巡廊官事不同,又以佥幕以下皆受察之人,而通守按察官也,何敢当,力辞不受
帅主郑知院侨闻之,曰:「吾固疑其如此」。
即改委帅司机宜
执事虽太师越王诸孙大丞相诸族,然年甫三十,官犹选人,职犹监当,既摄佥幕,又兼通守,虽大官要职,皆君家所自有。
而某因来翰之及,敬读冰衔回念四十年来事不能不有感,诚不自知其言之过。
语曰:「我之大贤欤,于人何所不容」。
执事有以容之。
又某所以不能不拳拳文昌沧洲公以及溧水大夫者,某嘉定初年备数浙东鹾幕,时大丞相礼部沧洲两浙漕同按视寿成山陵昆仲职位至大相远
丞相当国,以一尚书沧洲,诚未为过,而沧洲恳辞十数不止丞相亦终不强之,故天下皆服大丞相之公,而仰沧洲之高。
溧水之在太学也,以大丞相故,不得成校定者累年
及既出官循序而进,未尝超躐
得邑山阴,弃之而溧水,在溧水为郡所抑。
自他人处此,干造物、求速化溧水终安之,以俟秩满
此某所以拳拳二公愿执鞭而不可得
执事远观畴昔金陵之事如此近观今日君家之事又如此,则宜知所处矣。
《诗》曰:「他山之石可以为错」。
又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盖以玉攻玉安能有成,惟得夫他山粗厉之石,相与错磨,则庶乎其可。
执事无志于西序东厢之陈则已,苟有志焉,则他山之石,必在所取,请自某始。
乡县去古甚近,或因还镇枉道见过,甚幸。
不然,某因谒季子祠,亦可求见
挥汗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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