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书跋 南宋 · 孙镛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五○、《续增高邮县志》第五册
谷粟、茧丝之利一也。高沙之俗,耕而不蚕,虽当有年,谷贱而帛贵,民甚病之。访诸父老,云:「土薄水浅,不可以艺桑」。予窃以为然。一日,郡太守汪公取秦淮海《蚕书》示予曰:「子谓高沙不可以蚕,此书何为而作乎?岂昔可为而今不可为耶?岂秦氏之妇独能之,而他人不能耶」?乃命锓木,俾与农书并传焉。且公以天子命出守边障,方将修城郭,备器械,训兵积谷,以从事于功名,其志可谓大矣,岂区区茧丝之足言哉!而是书之传,所以拳拳为尔民计者,乃复切至如此。然则为高沙之民者,盍亦仰体公之善意,而毋愧于淮海之书云。嘉定甲戌腊月下旬三日,寓郡斋双溪孙镛谨书。
按:《蚕书》卷末,知不足斋丛书本。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