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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忠穆公家问遗事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五、《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六一
南守郑君继道以其大父忠穆公手泽及《遗事一编《建炎复辟记》属了翁识其末。
了翁先正行义年盖尝谱而为书矣,故于其所历亦窃幸有闻焉。
二凶谕其党建请台谏章疏露名付外,盖以是恐喝言者,公独于此时连斥其罪,又请于太母乞降三省,以示二凶,如「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家父作诵,以究王讻」,皆著其姓字于诗之乱,无所顾忌,此人所难能也。
东朝辛卯诏书,以睿圣皇太弟、明受为皇太侄,公复留百官班争之。
不果,则请朝独对,退又与王庭秀上疏力争,又与宰执同对帘前,又乞召庭秀,虽以太母欲改令睿圣总领兵马,公犹不谓然。
太母又令至都堂,则朱藏一颜夷仲路公弼张逢明诸公皆在。
藏一青囊出群所上书示公,公与庭秀力陈昨日诏书不可宣于外,此犹曰:「若以五日时事,岂争此名位邪」?
必欲行出,公卒争之。
乙巳制书亟止前诏
公之所陈虽未尽行,然正论不泯,亦足以兴起人心,此又人所难能也。
诸书所载乃尚有疏略,如前一事盖公抗凶焰方张不制之冲,诸书不书贼党乞台章露名事,故无以见公犯难不顾之意;
后一事盖公起人心于缭绕回玄之际,诸书不书一日再三对,又至都堂宰执争辩事,虽《实录中书不详,故无以此段为复辟之张本
二者最是人所难及事要切者,姑记所闻以备放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