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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伯微持之墓志铭宝庆元年十一月1225年10月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一五、《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七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嘉定十有六年冬正元日,先皇帝御路朝,特诏陆持之秘书省读书
持之字伯微,故象山先生文安公之子也。
固辞不获命,既至,又诏以迪功郎入省。
余时秉笔太史,一见如旧交。
明年之元日,余为秘书监,又得同省。
余尝榜所居室曰「自庵」,伯微问所以名,余曰:「《易》象于天行言『自彊不息』,于明出地上言『自昭明德』,天之健也,日之进也,非以为人也」。
伯微竦然曰:「吾所素讲也」。
为余作铭,大要谓义袭而取之与集义所生,当致辨于内外宾主之分,以发名庵之义。
余以是益奇之。
伯微凡再乞归,不许。
上即位,转修职郎
冬十有一月,诏与堂除属官。
宝庆元年春,差干办浙西安抚司
命未下而伯微病矣,请致其仕,特命改通直郎
遂以三月甲子属纩,年五十有五。
诸公贵人嗟惜同声,竞致赙恤,始得脱輤于牖下。
十月,其孤以书来曰:「先君之葬,既卜兆于文安之墓侧,卜日于十一月庚申,重惟知先君莫子若也,识竁之文,敢以他属?
诸孤杖而执事于殡,使先君之门人张璞以冯曾所次行实请,子其毋辞也」。
呜呼!
伯微余益友也,铭不敢不诺。
陆氏之系,语在文安志状。
伯微曾大父戬。
大父贺,赠宣教郎
生六子,季曰九渊,学者尊其道,称之曰象山先生,终奉议郎知荆门军
娶吴氏,封太孺人,生二子,伯微其长也。
生而英晤,七岁援笔成文。
文安授徒于家,伯微侍侧,从容出一语,同堂生莫能易也。
为敕局删定,伯微年才十三,严重如成人。
开讲象山,徒众百人,有未达,伯微为敷绎厥旨。
出守荆门,会郡治失火,伯微仓卒指授中程,文安器之。
文安没,伯父梭山先生九龄言动必识,事太孺人以孝谨著。
盱江利文伯文安高弟也,佐邑金溪伯微将师事之,谢不敢当。
与人语,有所启发,诵之终身,凡可以资取成德者,如愤如失。
迨其划然启,油然得,气豁神竦,昆弟友朋或讶其日改月化,伯微不以自足也。
尤善观人,气有纯驳,才有高下,抑扬开阖,各中其会。
开禧北征,伯微屏居且二十年矣,忧时不怿,乃历聘时贤,将以有告。
九江见徐公谊,时议防江,伯微请择僚吏察地形,孰险而守,孰易而战,孰隘而伏,毋专为江守。
徐又问,伯微具言:「自古兴事造业,非有学以辅之,往往皆以血气盛衰为锐惰,故三国、两晋诸贤多以盛年成功名。
公更天下事变多矣,未举一事,而朝思夕惟,利害分数先入于中,愚恐其为之难也」。
徐怃然,留与语数日。
又之鄂谒薛公叔似项公安世,之荆谒吴公猎,争先延礼,寻皆谢归。
著书十篇,名以《戆说》。
嘉定三年,试江西转运司与选,既下第,即所居讲授生徒,有池旧名百荐,遂以荐名堂,著书有《易提纲》《诸经杂说》。
常平使袁公燮荐于朝,谓伯微议论不为空言,缓急有可倚仗,不报。
豫章东湖书院连帅驰书币,强起伯微长之。
寻以太孺人年高辞归。
居四年,卫公泾又致之,累辞乃就。
诸生习于閒放,出入无节,伯微每旦会揖,即编其姓名于牒,不至者麾之,由是皆集。
遇有讲授,卫公率僚属往听焉。
其教大抵使人反求近思,以不失其性之本明。
与人言疏畅磊落,而自律严谨。
骤见若和易,至反覆问辩,则壁立千仞,无少假借。
人有思念旬时不决,若累千百语不能竟,伯微判之俄顷,尽以一言。
盖其生长见闻既加人一等,而精敏强济又足以践其所闻。
然而晚得一官,阅十有九月而卒。
世之爵不称德、荣不盖愧者往往以是,独与儒生学士铢较寸量,呜呼,天果梦梦矣乎!
二男子:湀、泂。
四女子,尚幼。
铭曰:
金溪之陆,自象山氏。
季彊,以学名士。
天啬厥施,罔庸于时。
仅垂空言,以淑尔私。
谓天啬之,而寿厥后。
吁嗟焘矣,亦罔克寿。
永兴之阡,英烈言言。
有稽陆学,兹维其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