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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伯微持之墓志铭宝庆元年十一月1225年10月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一五、《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七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嘉定十有六年冬正元日先皇御路朝,特诏陆持之秘书省读书
持之字伯微,故象山先生文安公之子也。
辞不获命既至,又诏以迪功郎入省。
余时秉笔太史一见如旧交。
明年之元日,余为秘书监,又得同省。
余尝榜所居室曰「自庵」,伯微所以名,余曰:「《易》象于天行言『自彊不息』,于明出地上言『自昭明德』,天之健也,日之进也,非以为人也」。
伯微竦然曰:「吾所素讲也」。
为余作铭,大要谓义袭而取之与集义所生,当致辨于内外宾主之分,以发名庵之义。
以是益奇之。
伯微凡再乞归不许
即位,转修职郎
冬十有一月,诏与堂除属官
宝庆元年春,差干办浙西安抚司
命未下而伯微病矣,请致其仕,特命通直郎
遂以三月甲子属纩,年五十有五。
诸公贵人嗟惜同声,竞致赙恤,始得脱輤于牖下
十月,其孤以书来曰:「先君之葬,既卜兆于文安之墓侧,卜日十一月庚申,重惟知先君莫子若也,识竁之文,敢以他属?
诸孤杖而执事于殡,使先君门人张璞以冯曾所次行实请,子其毋辞也」。
呜呼
伯微益友也,铭不敢不诺。
陆氏之系,语在文安志状
伯微曾大父戬。
大父贺,赠宣教郎
六子,季曰九渊学者尊其道,称之曰象山先生,终奉议郎、知荆门军
娶吴氏,封太孺人,生二子伯微其长也。
生而英晤七岁援笔成文
文安授徒于家,伯微侍侧从容一语同堂生莫能易也。
敕局删定伯微年才十三,严重成人
开讲象山徒众百人,有未达伯微为敷绎厥旨。
出守荆门,会郡治失火伯微仓卒指授中程文安器之。
文安没,伯父梭山先生九龄言动必识,事太孺人以孝谨著。
盱江利文伯文安高弟也,佐邑金溪伯微师事之,谢不敢当
与人语,有所启发,诵之终身,凡可以资取成德者,如愤如失。
迨其划然启,油然得,气豁神竦,昆弟友朋或讶其日改月化伯微不以自足也。
尤善观人,气有纯驳,才有高下抑扬开阖,各中其会。
开禧北征伯微屏居且二十年矣,忧时不怿,乃历聘时贤,将以有告。
九江见徐公谊时议防江,伯微请择僚吏察地形,孰险而守,孰易而战,孰隘而伏,毋专为江守
徐又问,伯微具言:「自古兴事造业,非有学以辅之,往往皆以血气盛衰为锐惰,故三国两晋诸贤多以盛年功名
公更天下事变多矣,未举一事,而朝思夕惟,利害分数先入于中,愚恐其为之难也」。
怃然,留与语数日。
又之鄂谒薛公叔似项公安世,之荆谒吴公猎争先延礼,寻皆谢归。
著书十篇,名以《戆说》。
嘉定三年,试江西转运司与选,既下第,即所居讲授生徒,有池旧名百荐,遂以荐名堂著书有《易提纲》《诸经杂说》。
常平使袁公燮荐于朝,谓伯微议论不为空言缓急有可倚仗不报
豫章东湖书院连帅书币强起伯微长之。
寻以太孺人年高辞归
居四年,卫公泾又致之,累辞乃就。
诸生习于閒放,出入无节伯微旦会揖,即编其姓名于牒,不至者麾之,由是皆集。
遇有讲授,卫公率僚属往听焉。
其教大抵使人反求近思以不失其性之本明。
与人疏畅磊落,而自律严谨
骤见和易,至反覆问辩,则壁立千仞,无少假借
有思旬时不决,若累千百语不能竟,伯微判之俄顷,尽以一言
盖其生长见闻加人一等,而精敏强济足以其所闻。
然而晚得一官,阅十有九月而卒。
之爵不称德、荣不盖愧者往往以是,独与儒生学士铢较寸量,呜呼,天果梦梦矣乎
二男子:湀、泂。
女子,尚幼。
铭曰:
金溪之陆,自象山氏。
季彊,以学名士
天啬厥施,罔庸于时
仅垂空言,以淑尔私。
谓天啬之,而寿厥后
吁嗟焘矣,亦罔克寿
永兴之阡,英烈言言
有稽陆学,兹维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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