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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平荻浦劄子浙西提刑 南宋 · 包恢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八、《敝帚稿略》卷一
臣昨蒙圣恩,除臣浙右司臬,付以平寇之责。
重念臣既愚且老,惧至误事,已尝控辞,而又惧疑避事,故不敢固辞辄行冒昧而前,日夜所以仰称陛下意者
顾非木石,安敢不竭尽其愚!
窃惟此寇横行王畿之内,与窃发远方不同
深为腹心之患,与流毒四肢者大异。
其系国家休戚,至不轻也。
安吉去天咫尺,而长兴县嘉会长兴两乡,十有七村。
荻浦、环沉等处,使止于私贩卖酒,则其罪犹小。
若有田不必纳租,则非王民;
杀人不必偿命,则无王法
一出动是船数十只、众数百人军器数百件,出没太湖往来镇市劫人财物,掠人妇女,剖人心腹,折人肌体,有一人而曾杀数人者,惨莫甚焉。
见于贼首陈超、陈洧、沈文海、沈文焕等之所供,具有实迹实證,其为非王民、无王法至此极矣。
臣始者到司,惟欲仰体陛下宽大德意未敢遽以大刑甲兵加之。
凡以再三化诱者,惟欲变强悍为善良尔。
故尝谕以榜文者凡二,密遣将士以招之者凡五,纠率土豪说诱之者,又不知其几。
自谓曲尽恩意无所不及其至矣。
奈何四旬有馀,其大头首如二陈、二沈,恃其强犷负固不伏凶顽猖獗,鍜戈砺刃逆谋叵测凶焰愈张。
于是知其决不可以善诱,遂密为规画潜行调遣,以许浦二千人屯于陆澉浦一千人屯于湖,又以吴长、平望香兰马迹、皋塘等寨兵五百馀人为之乡导
顾径统制刘师勇一军澉浦统领袁发将一军,以许浦都统刘达有谋有勇,用以总制诸军水陆并进
臣又惧其奔突四出贻祸邻境,乃于诸汊港山径可走之处,在陆路如皋塘、水口镇吴城步等处,在水路则如荻浦港、陈溃港及太湖汊港等处,并多分守把
及委安吉州调兵防遏大钱诸港,牒广德军兵防过界
先是惟以建寨多屯为名,潜机不露一旦水陆之兵四集贼党褫魄,无一漏网
当是之时,虽一洗而尽空之可也
但臣素立成画,誓不以杀戮为威,但临之以兵,绝其奔迸,使之穷蹙,悉就生俘而已
故诸贼始虽欲拒,及兵威既振,则欲拒不能
始虽不走,及把截周密,则欲走无路。
贼首素有姓名,既束手就缚
贼党未知姓名者,则乡之平民指出就擒
无非平日稔恶之徒,未尝一无辜。
虽有逃于幽僻之野、高险山、窝藏之家者,亦搜捉无遗
陈超、陈洧、沈文海、沈文焕四凶之外凡生三百八十馀人军前招刺为军者又二百馀人
自知罪犯难逃而投于水、缢于山者,又不知其数。
获到军器一千九百馀件,船二百馀只。
兵不血刃百姓安堵,幸无玉石俱焚之患。
已擒到者,恐其间不无枉滥,又就安吉州置都勘院,多差官吏分勘,尽得实情。
正典刑者一百二十馀人,其馀俱刺为旗军,分籍江淮
幸无妄杀之过,始终持重,欲图万全,幸协初谋,不致败事
外有贼之谋主邵宗焕,及团结祸人洪福、何正乡亦例寘典。
恶类除根良民吐气境内为之肃清,实由陛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不怒而民威于鈇钺王者有征无战盛举也。
不过钦承威命实无寸功可言
抑臣深有感于中者,臣以才薄望轻冒当重任,真不自量
中间飞语流言,捷出可畏自非陛下渊然深默超然远览坚定一意确然不移,尽排群议卓然不惑,则臣之陷于罪戾不足惜,而事之不集岂不重贻宵旰之忧哉!
今徼倖底定所有始末大略,谨录奏闻伏乞睿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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