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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火灾事奏嘉定十七年三月 南宋 · 左谟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之五二(第三册第二四六二页)
今月二十日,旧城外新城地名马家巷,居民遗火南风紧猛,正望大江
两街居民虽是土瓦,而屋后小屋尚皆诛为之,风势火势愈急。
虽有筑城官民万人无所措手
得权江司都统陈世雄焦头烂额身自坚立火中不动,然后诸军极力向前风色稍慢,始可著手,于未时得救灭。
当日本州支给元喝犒戍军及雄关飞虎救火湖会五千贯文,又特支都统救火衙兵湖会五百贯文。
通判蔡承直自雄关救扑官客店及丰淮酒库通判又自支钱一千一百贯文。
二十一日官属亲诣火场覆实,共烧三百六十九家,大小共二千四百九十四口,大人支钱二贯、米二斗小儿一贯、米一斗
过钱四千一百贯、米四百十石二斗
仍令被火人在寺观民家时暂安歇
行下诸处蠲免竹木抽分招邀客贩,务在疾速起盖安居
證得治郡无状致使居民沿烧,贻害百姓,其何以堪?
须至具申朝廷特赐敷奏,将镌罢,以谢百姓,仍乞限三月尽复所烧民居
〔小贴子〕證得火灾所烧,并是旧城外居民当街市民
所有新城里,丰淮、齐安煮酒三库应干官府廨舍仓库诸军寨屋,即不曾损动。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