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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十辨 其五 赋诗 宋末元初 · 王柏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四、《鲁斋集》卷一六、《古文渊鉴》卷六四、《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二○○
作诗所以言志也,赋诗亦以观志也。
观其志不若观其礼,志无定而礼有则也。
歌咏发于天机自然,而人心不可饰于仓卒一语,是皆可以观其志之所向,而吉凶祸福之占亦因此而定。
春秋之时,所以赋诗盟会燕享之际,而有不可掩其本心情伪者。
一吟一咏,声转机萌,事形诗中,志形诗外真情故态不能矫诬
自非义理素明胸中,而有能勉强不失金石笾豆之间哉!
是时,惟郑国七子六卿之赋为最盛,而赵文子韩宣子立谈之顷,犹足以定其终身之所就,亦可以善观矣。
予则谓善观乐者不观其志而观其礼。
先儒所谓礼先乐后者,盖事有序而后能和,此乐之本也。
燕享而及宗庙之乐,谓之亵可也
诸侯而奏朝会之乐,谓之僭可也
虽有事證,恐不得谓之当然
二《南》之乐得人伦之正,为教化之先,可以用之乡人,用之邦国
小雅》之乐已不同矣。
天子诸侯之乐焉,有上下通用之乐焉,此则截然不可乱。
舞位且有多少之数,歌词岂无异同之分?
玩其义,审其音,则乐之不待索之于铿锵节奏之末而后知。
昭、懿之后僭礼已多,况东迁乎!
夫君臣之分,天地常经也。
毁冠裂冕,暴灭宗周逆理乱常之事,接武于史,人心乐丧坏无馀,乌足以责之于钟鼓律吕之中,犹有降杀等威之别哉!
晋侯之赋《假乐》,赋《既醉》,齐之赋《蓼萧》,此诸侯天子之乐也,令尹之赋《大明》,季武子之赋《绵》,韩宣子之赋《我将》,此大夫天子之乐也。
鲁曰秉周礼,其宴范宣子也,为之赋《彤弓》,宣子不敢当归美于文公焉;
其宴宁武子也,亦为赋《彤弓》,赋《湛露》,武子以为肄业所及诡辞焉。
礼乐大分尚有间存于人心者,鲁之所秉亦微矣,固无望于它国也。
是以晋享穆叔而奏《肆夏》,奏《文王》,穆叔不拜,亦似乎知礼者。
其对曰:「《肆夏天子所以元侯也,《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
此果穆叔之言乎?
抑传之果无误乎?
是皆未可知也。
棠棣》之诗,周公之诗也,左氏以为召穆公之作;
楚歌颂》,而三章六章,与今诗差互亦何以知其为楚之差、毛郑之差、左氏之差也?
至于三家者,尝以雍彻矣,非有圣人明训后世亦将以为当然,而反證雍之可以通用矣。
大抵左氏之言多失之诬,而春秋之礼亦失之僭,皆不可引为三百篇之證。
愚故曰宴享而奏宗庙之乐,谓之亵可也
诸侯而用朝会之乐,谓之僭可也
虽有事證,不得谓之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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