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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古经(二 淳祐八年十一月 宋 · 税与权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六五、易学启蒙古经传
邵子《皇极经世》,于六经取经圣人之手者四。
四经中,《易》又经伏羲文王周公之手,则此经可谓最古
卷第不明,盖汉、魏以来诸儒之罪,而王弼韩康伯尤其罪之魁者也。
按史,费直虽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初不言分传以附经。
《魏志》谓郑康成始合彖、象于经,厥初犹如今《乾》卦,附之于后。
王弼,则自《坤》以下,各爻联缀之,标题以上经《乾传》至下经《丰传》分为六卷已不知于义何居
韩康伯以上下《系》为七、八卷,而《说卦》为第九,则统《十翼》中,《序卦》为第十,《杂卦》为第十一,通谓之《周易》。
九卷末,复以王弼《略例》足成周易》,为十卷
使文王周公上下二篇之经不成二篇,而孔子十翼不成十翼》。
汉魏迄今几千馀年,列于学官,专置博士,无一人能辩其非者,惑世诬民,抑何甚哉!
故曰:汉、魏以来诸儒之罪,而至王弼韩康伯尤其罪之魁者也。
先师魏文靖公在时,相与叹恨,尝欲刊正之而未果
予既本邵子定著《周易古经二篇,冠于《十翼》,以酬先师九原之志,而从丞相克斋游公质之。
吁!
前圣作经以俟后圣,而异学汩乱如此,顾惟晚陋,何敢轻议古人
然不则道不见知我罪我者察焉。
是岁日南至与权再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