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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僚举措不当轻脱 宋 · 胡颖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一八、《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
判官为郡僚之长,本府趋走之吏皆当屏息听命
李允福一推吏也,如何屡呼不至
今日蔑视郡僚,则他日蔑视郡守纪纲体统扫地矣,所系岂不重欤?
勘杖八十。
追呼吏人走卒事也,判官何必亲造其家。
官司追人,必待躬行而后可获,则居官不亦劳乎?
昏暮叩人之门户无乃非所以示观瞻乎?
此盖出一时血气之怒,殊欠三思耳,今后举措切宜自重
刘陶李允有何干预而乃为之解纷
若是士人,固不应冒然而前,自取羞辱
果是食人,又曾经断,则必是奸猾矣,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