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母讼子不供养判 宋 · 胡颖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一九、《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
嫠妇阿蒋茕然孑立所恃以为命者,其子钟千乙而已
其子狼狈如许,既不能营求勺合,以赡其母,阿蒋贫不聊生,至鬻其榻,以苟朝夕剥床及肤,困穷极矣。
钟千乙又将其钱妄用,久而不归,致割其爱,声诉于官,此岂其情之得已哉?
钟千乙合行断治,今观其母羸病之馀,喘息不保或有缓急,谁为之倚,未欲寘之于法,且责戒励,放。
自此以后,仰革心悔过,以养其母。
本州仍支五斗责付阿蒋,且充日下接济之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