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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赤岸营田陂记 南宋 · 林甄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六五、道光《福建通志》卷三七
凡有民社之功者皆可录
源之泽,为利甚溥长溪擢秀王公伯大营田陂之修,不可无记焉。
赤岸居民垦辟卤地,得田千馀亩,时闽王据七闽地,与吴越用兵,横取以为赡军营田
宋兴,田散于民。
去田二十里,有山凹龙湫,崖泉引南注
开宝初著作郎王文昉相其流,障东之,筑陂穿渠号为营田陂
绍圣初知县熊浚明修筑
嘉定间知县高润祖重修之
陂之作也,用拳石而为之,岁久陂坏渠塞,或遇洪水暴涨,陂石奔流,而渠为虚设
嘉熙元年丁酉旱甚,而民因田高下,以车捲水上田。
泽溉不广,又数洪潦漂冲,难以修筑,稼失时而弗居民病之。
适有里人王维者,欲图经久不坏之基,以功劳费广诉于王公伯大
慨然乐助,遂措置白金五十两来本道,饬县令黄侯总其事。
得以尽心任责,发浮屠之馀,支盐课之赡金,以相斯役
即委居民王维以领工役
截流,骈木为基,就山取石,叠三级以壮其势。
中开二门,以疏怒湍,旁砌两岸,以禦横流东西相距三百尺有奇
用木三百株,石又三倍之。
石匠之工雇、役徒之食力以至造舟运石,费不赀矣。
工兴于淳祐三年癸卯讫功四年甲辰
王维等来徵文于余,余惟筑陂以利民,此王政之经也。
前人之垦是田也,水利未济,至我朝著作郎王公始筑陂,今又得参政王公为之纲维,主其事者又有贤令尹为之措置,是皆可书也。
参政王公令尹黄侯莅政清平抚民有法,而民之悦服子来,有不知其劳者乎!
爰述其颠末而为之记。
参政王公讳伯大字幼学,邑赤岸人
黄侯讳格,字叔谨剑南人
今特志之,以示诸民,传之永久而弗替。
按:民国霞浦县志》卷二五,民国十八年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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