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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县重修大成殿咸淳二年四月 南宋 · 林应炎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二、《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二一、《吴都文粹》续集卷六、光绪《嘉定县志》卷二九、民国《江苏通志稿·金石志》一八
国家庆历州县立学,而学必祀宣圣,明尊师也。
兵始黄帝,农始后稷,社始勾龙莫不庭焉坛焉祀之。
学虽一雷地无夫子宫墙可乎?
有之矣,苟其日月徂迈,风雨漂摇,可乎?
今兹邑适与坏会,弗勤弗治,是吾道不若异端者流
其龛庐像设金碧漫漶,即百千为群,奔走谒资,求所以还其旧。
今天固无富哉县,如曰吾方治赋听讼,姑舍是,则朔告丁奠,仰梁而摧,俯柱而腐,于心何如哉!
嘉定县创学未五十年,大成殿寖圮。
桐川守常君懋为宰,请于府,得没官租,市镪具木瓦甓,将召匠,以畿幕行。
史君俊卿其后,至则鸠工度材,斧锯交作
乙丑春仲,阅五旬
殿宇显敞庙貌崇严有门棂星,有桥跨水
主学唐均梦翔佐其决,学正王子昭相其劳。
为工千一百五十馀,楮二千九百馀,米石三十馀。
告成邑士相与言曰:「物之成与坏者数也,能俾坏复成者人也。
今兹常君规之,史君成之,一新是殿矣。
继今以后安得复如二君,损己俸,倡诸寓公,使是殿久而常新者哉!
尊师有殿,而养士无廪,奈何」?
史君遂拨其功德寺田七十六亩有奇,曰是为后缮修备;
县之废庵田六十二亩有奇,曰是为士之供亿用。
于是邑士常君之始谋,感史君终惠,以余常簸秕是邦也,合辞请志岁月
余惟唐陆衡山县人宣圣庙学堂少陵过而诗其事。
余老矣,弗克赓少陵作为十贺,辱徵文,其敢以芜陋辞!
咸淳二年夏四月朝散大夫新除秘书省著作郎、兼国子司业、兼景献府教授林应炎记。
通直郎、知平江府嘉定县主管劝农公事、兼军正赵崇㷫书并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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